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透明预算”,就是要逐步实施全面规范的预算公开制度;“提高效率”,就是要推进科学理财和绩效预算管理。这八个字为我国绩效预算管理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2015年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首次明确各级预算应当遵循“讲求绩效”的原则,并对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实施和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等做出明确规定,有效提升了绩效预算管理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在此基础上,财政部制定出台一系列绩效预算管理制度,细化和完善绩效预算管理相关内容,使绩效预算管理工作有章可循。2016年起,中央部门预算编制中所有一级项目、二级项目均编报绩效目标,明确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中央层面基本实现项目支出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央层面启动早、进展快,地方尤其是县级受机构编制、人员短缺等因素制约,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进展相对较慢,成效尚不明显。下面,就推进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谈谈几点想法。
一、当前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无机构编制,专职人员缺乏。目前从我省来看,县级财政部门设立有专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科(股)室寥寥无几,不足10家,多与预算科(股)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专职人员缺乏,事多人少,直接制约和影响工作的推进;
2.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量化困难。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运行跟踪、绩效评价和评价结果运用四个环节,其中绩效目标的设定和绩效评价需要相对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指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由于财政资金项目种类繁多、性质千差万别,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是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短时间内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难度较大;
3.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存在不一致现象。财政部门虽然在预算编制时要求项目支出必须编报绩效目标方可纳入预算评审,但受上级考核、基数加增长的经验主义等影响,绩效目标的评审往往流于形式,难以落到实处;
4.评价结果运用缺乏刚性。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绩效管理的最终目标—提高预算支出的效率。由于绩效评价一般是在预算执行完毕后进行,而且是通过指标体系来评价和考量的,因而即使发现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也无法像审计、工程决算那样具有刚性约束,评价结果运用的非强制性影响了结果运用的效果;
5.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意识不强。预算绩效评价活动是一项重要的财政管理工作,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但是预算部门和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并不一致,有的认为绩效评价活动是来找麻烦的,不是积极主动配合,而是消极应付,不利于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预算项目的执行效率。
二、推进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建议:
1.增设绩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议县级财政部门增设预算绩效管理科室,并配备3-5名工作人员,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承载单位和必要的人力保障;
2.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专业优势,对财政支出项目进行分类,按照一定的标准建立不同的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可分为通用指标体系和专用指标体系两大类,用3-5年的时间,逐步建立建成科学完善、操作性强的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突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瓶颈制约;
3.建立预算绩效目标评审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时间尽量前移,与预算编制工作相衔接。同时建议上级部门取消相关项目资金安排考核,增强县级预算自主权,让县级有充分的空间实事求是地落实预算绩效目标评审结果;
4.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成效直接与预算资金安排、干部提拔任用、绩效奖励等激励措施挂钩,推动预算部门和单位由“被动接受”向“主动实施”转变,自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5.加强宣传,牢固树立绩效意识。预算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工程,仅依靠某一部门或单位难以推进,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预算部门和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意识,提升财政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形成政府领导、人大监督、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共同抓好抓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陈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