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认真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职责
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巢湖市民政局坚持把做好民政业务工作与履行好部门计划生育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全年人口和计生各项工作,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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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巢湖市民政局坚持把做好民政业务工作与履行好部门计划生育职责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全年人口和计生各项工作,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切实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局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局长负专责,配备(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计生业务工作,各科室对照管辖的业务范围明确分工,层层签定责任书,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齐抓共管,履行职责。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收养法》等,把好婚姻、收养登记关,按月报送登记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强化保障,落实好困难计生对象的社会救助工作,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因节育手术而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困难家庭,按程序纳入城乡低保,计划生育奖励费不计入家庭收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把计生工作纳入社区建设统一规划,作为村(居)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
严格管理,落实责任。把做好计生工作列入民政部门综合考评,评先评优时落实计生工作相关规定。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均严格执行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确保本系统的出生政策符合率均达到100%。做好本系统怀孕在职职工信息登记,并及时上报市卫计委。(赵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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