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公管局“多措并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巢湖市公管局近年来不断完善防控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强化政务公开等措施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实效。
建立机制,“阳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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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公管局近年来不断完善防控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通过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强化政务公开等措施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实效。
建立机制,“阳光”操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构建了主体明晰、责任明确的责任体系。持续深化业务领域和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探索强化基层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新途径。规范操作流程,降低管控风险,编制了服务提供标准和服务保障标准共计两个体系94项规范,从项目进场受理开始,即按流程导则,环环相扣,步步衔接,全程置于招投标人的监督之下。规范交易方式,严防明招暗定,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业务审批暂行办法》,对特殊交易方式如单一来源采购和邀请招标,严格实行专家论证、网上公示、政府审批制度。
职责明确,确保实效。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细化落实到各分管领域和各监管环节,实行分工负责,压实 “一岗双责”。在工作中,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以查找岗位风险、业务流程风险、部门风险为突破口,按照规定的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并及时进行公示,做到“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保证实效。 “各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每个人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查找个人的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和制度机制风险。
转变作风,廉洁履职。进一步推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作风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明确各个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开展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分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三级负责廉政防控机制,同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党员干部增强思想自觉,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促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转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为推进我局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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