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财政局五个单位荣获“2017年度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等647个单位为2017年度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的决定》(合爱卫〔2017〕)30号),巢湖市财政局、巢湖市烔炀财政分局、柘皋财政分局、天河财政所、银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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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合肥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中共肥东县委办公室等647个单位为2017年度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的决定》(合爱卫〔2017〕)30号),巢湖市财政局、巢湖市烔炀财政分局、柘皋财政分局、天河财政所、银屏财政所等五个单位被授予“2017年度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巢湖市财政系统长期以来,重视文明创建和环境卫生,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的成果,对外充分展示了财政系统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巢湖市财政局将再接再厉,努力发挥先进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市财政系统的爱国卫生工作,为推进全市爱国卫生运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孔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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