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对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实行三级分离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调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巢湖市安监局在案件审理方面,坚持“查、审、定”三级分离制度。
一是“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由办案人员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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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调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巢湖市安监局在案件审理方面,坚持“查、审、定”三级分离制度。
一是“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由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行政处罚的初步意见。
二是“审”。由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案件审理,实行集体会议审理,重点审查案件事实是否调查清楚、证据是否确凿以及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是否正确,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公正、准确、及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是“定”。案件经过审理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会议通过后作出最终行政处罚决定。
通过以上做法,增加了案件处理的透明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无一例申请行政复议。(姜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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