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巢办发〔2017〕50号)(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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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中共巢湖市委办公室、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巢办发〔2017〕5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是巢湖市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联合印发的加强档案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档案工作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成为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保障,对加强和改进全市档案工作,推动新形势下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明确任务,不仅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总体要求,而且对新形势下档案工作中的档案馆(室)建设、档案收集工作、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档案法治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对今后档案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档案工作是我们的重要职责。在新形势下我们要不断提升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有效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金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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