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四措并举”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以“保障安全发展”为目标,以应急机构职能建设、应急预案规范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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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以“保障安全发展”为目标,以应急机构职能建设、应急预案规范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等工作为重点,恪守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积极防范,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始终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在安全生产重要位置,与日常工作同检查、同布置,新设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章立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落实应急工作要求。
二是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严格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发布实施。目前,已完成12家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三是发挥主体监管作用。以市政府应急办、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乡镇(街道)安监办、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市-镇-企”三级应急救援体系,切实落实应急管理职责。
四是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市安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调度协调作用,不定期督导督查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结合各自实际,不断健全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体系,并定期进行演练。(姜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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