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森林防火推行“五制”工作法
近年来,巢湖市森林防火工作不断创新机制,将“五项制度”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始终,全面提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构筑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已连续多年保持森林火灾零发生。
包保责任制。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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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巢湖市森林防火工作不断创新机制,将“五项制度”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始终,全面提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构筑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已连续多年保持森林火灾零发生。
包保责任制。建成市乡村三级森林防火网络体系,行政首长为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余各人对照责任书履职尽责,层层签订防火责任状,逐层传导压力实现全覆盖,分片分层细化责任区域,为每一个山头明确一名“管家”。
首接负责制。破解推诿扯皮养火为患难题,防火应急预案规定,首次接到火情报告的单位为第一责任人,不论责任归属,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安排专人核实火情,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火情侦察情况,并无条件接受市森防指的统一调度。
联席会议制。开创了合肥市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管理建设新模式,市政府与驻巢三支部队共建三支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队伍,采取联席会议制定期会商应急队伍的日常管理及训练保障、后勤补给等议题,每年举办1—2次实战演练,以练代训,着重提高现场指挥和扑救能力。
投入预算制。形成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把森林防火投入纳入到政府年度财政预算,2016—2018年投入200万用于防火物资采购,以后每年再投入70万元用于正常更新,目前,全市已建成4个60平米以上的市级储备库,乡镇、街道均建有20平米以上的防火物资储备库,案件销号制。森林火灾案件不论不论过火面积大小、森林资源损失多少,都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严肃从重处理,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火患意识、危机意识和法制观念。(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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