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兴安岭自然环境的影响、狩猎经济条件的制约和生活习俗的限制,鄂伦春族服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狍皮文化上:头戴狍头皮帽,身穿狍皮衣裤,脚穿狍腿皮靴等。这种穿着反映了鄂伦春族狩猎经济的特点。
鄂伦春族男人的皮裤是用狍皮制作的,裤长到膝盖,然后套皮套裤。套裤上下有皮绳,上系腰带上,下系靴勒上。冬天皮裤带毛,夏天的皮裤将毛刮掉;妇女的皮裤腰上有兜肚,上系挂在脖子上,下系(兜肚底有两个带子)在肚子前面。到民国年间,同外界接触多了,男女裤子都发生了变化:男人裤腿变长,直达脚面;妇女的裤子去掉了兜肚。
历史上,鄂伦春族衣服也是狍皮制作的。冬天用皮厚毛长的狍皮,夏天用皮薄毛短的“红杠子”。男人的狍皮袍分两种:一是长袍,接近脚面,是出猎在途中穿的;二是短皮袄,只到膝盖,是为了狩猎方便。不管是长、短皮袍,都带大襟,除左右开衩外,前后也开衩,为方便骑马。青年人穿的长袍一般还上着黄颜色,染料是用腐朽的柞木熬水抹在皮板上。夏天穿用“红杠子”做的短皮袄,也有用皮板做的,但前后襟短无开衩;女皮袍都是长袍,且长,后襟不开衩。袖口、脖领和左右两侧开衩处均绣有花纹。纽扣由犴骨制成,中间有口,钉在袍子上。制作精美的皮袍子出自姑娘或年轻媳妇之手。老妇和幼女的长袍,只镶边不绣花,也不着颜色(年轻妇女长袍多染黄色)。不论男女,穿长袍必须扎腰带,早期是鹿皮或弹皮制作,后期多用布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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