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
巢宣发〔2014〕28号
关于加强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及合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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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宣发〔2014〕28号
关于加强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及合肥市宣传、组织部门关于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不断提高我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学习情况报告制度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中心组每组织学习一次,均要及时报告学习情况,主要包括学习主题、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加人员、学习成果等,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反应学习情况。有关报送材料要在本地本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中心组负责同志审签后报送。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单位党(工)委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属学校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情况报送至市教体工委。
二、建立健全学习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每半年对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通报各乡镇、街道及市直单位党(工)委中心组学习情况;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通报市直各单位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市教体工委通报市属学校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情况。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下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指导工作。
中共巢湖市委宣传部 中共巢湖市委组织部
2014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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